老人借款遇“老赖” 法官倾心调解 共促诚信建设
发布时间:2024-04-04 10:47阅读:166
原告是一位76岁的空巢老人周某,年轻时依靠独自经营的小卖部将子女抚养长大成人。看着悉心照料的孩子们成家立业,周某自然不愿意给孩子们增加负担,便一直居住在麦格乡腊脚村的老房子里。老人多年来与人为善,与邻里乡亲都相处融洽。被告三人便是该村居民,都是80后,经过多次游说,心地很善良的周某便将自己多年的积蓄及子女给的生活费借出去。因为怕被子女们责怪,这些年并未将借款的事情告诉子女。但到了还款时间,被告三人却仅仅还了一点点利息,周某无奈将三人诉至法院。
开庭审理前,被告三人,到庭两人,红枫法庭先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结果两被告态度十分恶劣,声称已归大部分欠款,不愿意根据借条上的金额来归还。原告遂提交了一个记账单据,上面详细记录了每个人的还款时间和金额。被告却声称是周某年纪大记漏了。见二人如此无赖,周某情绪激动,着急得哭了起来。
见被告始终不愿意还款,法官开庭审理了此案件。庭审中,被告方描述借款后还款情况时,含糊其辞,前后矛盾前言不搭后语。法官遂责令当事人如实陈述案件事实,如作虚假陈述需承担法律责任。旁听的村民们也纷纷为周某打抱不平:“周某是一个善良的老人,平时很热心,肯定不会说谎的。”,此时二被告均低头不语,另一年轻村民说“你们借人家钱这么多年,该还就还人家,不能忘恩负义。大家都有父母,也都有子女,应该为下一代做好榜样,年轻人要敢作敢当”。随后法官语重心长道:“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做人立事之根本,乡里乡亲应该互相帮助,对于别人的帮助也应该常怀感恩之心,按时还钱也是对他人和对自己的尊重,如果我们违背了道德原则、自作聪明,连做人最起码的底线都放弃了,如何在社会中立足,如何教育子女,当我们下次再需要帮助时别人是否还愿意帮助我们”。终于,两被告开口承认了自己的错误,之前以为老人不说就没人知道,就不用还钱了。并表示会尽快凑钱还给周某。最终,两人当庭与周某达成调解协议,周某自愿放弃了借款多年产生的大部分利息。走出法庭,周某脸上终于露出了笑容。
诚实守信、尊老爱幼,是道德也是文化,是影响我们行为的关键。从这个案件中法庭干警们也深受启发,弘扬和传承中华文化传统美德实际上也是我们在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过程中需要去思考的更深层次的东西。接下来,红枫法庭将会以“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的方式去化解矛盾纠纷,重塑人们的道德认同,平衡利益冲突,才能从根本上减少矛盾纠纷,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
供稿:红枫法庭 陈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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