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行业场外衍生品业务为何引发关注
发布时间:2024-04-03 11:39阅读:198
近日, 证监会在答记者问中提出,将对多空收益互换(DMA)等场外衍生品业务继续强化监管、完善制度,指导行业控制好业务规模和杠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市场平稳运行。所谓DMA,是私募基金与证券公司开展的市场中性策略交易,私募基金多头选择一篮子股票,同时使用股指期货套期保值,获得对冲后的选股收益。
这是“场外衍生品”这个名词近期第二次进入中小投资者视野。2024年1月,在A股持续震荡中,一款名为“雪球”的理财产品陷入亏损风波。据了解,“雪球”为一种挂钩场外期权的理财产品,由于中证500指数与中证1000指数期权流动性较好,被大部分“雪球”产品选为挂钩标的。根据此类产品的结构,在市场行情处于温和上涨或者震荡期内,投资者可赚取固定收益,而一旦市场行情出现单边非理性下跌走势,产品的投资风险也会被迅速放大。1月底,中证500、中证1000指数出现较大跌幅,加杠杆投资“雪球”产品的投资者一度本金全亏,引发市场关注。
上述提到的收益互换和场外期权,正是当前我国证券行业场外衍生品市场的两种主要产品形态。场外衍生品是指不在交易所交易的各类金融衍生品。根据监管主体的不同,我国场外衍生品市场形成了由人民银行主管的银行间市场、由证监会主管的证券期货市场以及由外资机构主导的柜台市场三大市场体系,其中券商开展的多为以证券公司柜台市场和报价系统为交易场所的场外期权和收益互换业务。
近年来,我国证券行业场外衍生品业务发展迅速,已经成为券商营业收入的重要增长点。中国证券业协会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11月末,券商场外衍生品业务存续规模为23833.39亿元,较上月末增加619.47亿元,环比上升2.67%。兴业证券研报显示,中信证券、中金公司、华泰证券、中信建投等头部券商较早布局场外衍生品业务,申万宏源、安信证券、海通证券等券商也相继设立一级部门开展场外衍生品业务。
在证券行业场外衍生品迅速发展的同时,如何有效防范其中的风险联动和风险传导也成为资本市场面临的重要课题。目前,从券商场外衍生品合约的交易对手来看,除了券商,商业银行、私募基金也是场外衍生品市场的主要买方机构。根据中证机构间报价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的报告,场外衍生品市场各主体之间、场内外市场之间具有大量且频繁的交互,这些交互将各市场主体、各产品、各市场相对独立的风险进行联动与传导。在前述答记者问中,证监会表示,前期,私募基金因策略原因在市场波动过程中出现了部分净值回撤,证券公司和私募基金等主动加强风险防控,稳步降杠杆、降规模。
“雪球”产品和DMA产品之所以引发市场关注,客观上表明我国证券行业场外衍生品市场发展仍处于初级发展阶段,应进一步强化信息披露与风险提示,提高市场透明度。否则,当场外衍生品市场出现风险事件时,对投资者心理容易产生较大冲击。事实上,单从规模上计算,无论是“雪球”产品还是DMA,其触发的券商持仓变动相较A股市场体量而言影响有限。比如,1月底,长城证券分析认为,假设市场“雪球”产品存续规模为1500亿元至2500亿元,且逐月发售规模相对均匀,则“雪球”大规模敲入情况下,券商短期股指月抛压规模大致为45亿至75亿元,相对于当时中证500指数与中证1000指数平均5.7万亿元的月成交额,股期短期抛压占比微乎其微。关于DMA,根据中证机构间报价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数据,春节后开市以来,DMA业务规模稳步下降,日均成交量占全市场成交比例仅约3%。
此外,有市场人士担心类似风险事件会对证券行业场外衍生品市场发展产生不利影响。对此,我们应该坚持的是,证券行业场外衍生品市场经过十几年的发展,不断创设合约品种,已经具有一定规模和影响力,与场内市场形成互补,在风险管理、财富管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此基础上,应该进一步处理好监管与创新之间的关系,统一监管标准、防止监管套利,实现对场外衍生品市场参与者、产品、交易的信息集中统一管理,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实现协同监管等。
温馨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